旅馆经营者发现客人在房间内吸毒不予制止,是否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发现入住客人吸食毒品后不予制止,其行为属于放任他人吸毒,应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论处,但量刑时可适当从轻。
在毒品中添加非毒品物质是否构成制造毒品罪?
不构成,主观目的不是制造出一种新类型的毒品,而是通过混合的形式以掩人耳目,不属于制造毒品的行为。
被告人拒不承认其主观上明知走私的物品系毒品,对其主观明知如何认定?
应当综合案件的客观实际,根据常识、常理和逻辑来分析判断其主观上是否明知。
吸毒者在运输毒品途中被查获,没有证据证明其是为了实施贩卖毒品等其他犯罪,且毒品数量达到较大以上的,能否认定为运输毒品罪?
该行为应当认定为运输毒品罪。司法界认为运输毒品目的性要件并非运输毒品罪的构成要件,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是毒品,客观上实施了携带毒品,利用交通工具运载、邮寄等行为的,就构成运输毒品罪
对于毒品接应方,在没有证据证实其是毒品下家或者贩卖毒品共犯的情况下,该如何定性?
如果缺乏指证行为人购买该宗毒品的直接证据,没有证据证实行为人是该宗毒品的下家或者共犯,则只能以其运输行为定罪处罚。
对当场查获毒品的案件,被告人拒不认罪的,如何把握有关被告人主观明知的证据要求?
对当场查获毒品的案件,要重点审查被告人的主观明知,包括对是否是毒品的明知和运输对象的明知两个方面,不能仅凭现场查获毒品就客观归罪,当然地认定被告人具有运输毒品的故意。
被告人拒不供认毒品来源,又不能证明其系受人指使、雇佣参与运输毒品犯罪的,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07年联合发布的《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列举了7种具体情形,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印发《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列举了9种具体情形,对上述16种情形,被告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且没有证据证实确属被蒙骗的,可以认定被告人主观上明知是毒品。
对于认定毒品交易上家犯罪事实的证据要求如何把握?
如果上家否认,下家也否认其犯有贩卖毒品罪,双方交易毒品的事实仅有一人的供述证实,证据没有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有罪判决标准,则依法不能认定。
为吸食者代购少量毒品的行为如何定性?
不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用于吸食的毒品,毒品数量未达到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定罪标准的,不应认定为犯罪。
【龚震亚律师,上海刑事辩护律师,电话18301725408】回到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