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震亚律师,上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1410776159,联系电话18301725408。业务范围涵盖取保候审、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会见、刑事报案、罪轻辩护、无罪辩护等核心刑事法律服务,专注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精准的刑事法律解决方案。拥有深厚的法律实务积淀:曾在法院工作十八年,期间担任庭长,熟悉司法审判流程与裁判思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专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将司法机关工作经验与律师实务技能深度融合,形成了独特的辩护视角与处理策略。个人撰写的文章曾被《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等权威报刊及官方网站刊登,理论与实践功底扎实,致力于为当事人在刑事诉讼各阶段争取合法权益。
二审法院将将原判数罪的事实结合在一起统一评价,将原判数罪并罚改为一罪并加重该罪的量刑,虽然从单罪量刑上看,似乎加重了对被告人的处罚,但这种比较是建立在不同事实基础之上的。在相同的整体事实基础之上,只要二审统一评价的罪名的量刑没有超出一审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罚,就没有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不能认定违背了“上诉不加刑”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