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盈科律所创始人梅向荣卷入融资担保爆雷风波,引发法律界广泛关注。尽管盈科律所已发布声明,称相关问题是其家人开办公司产生,与律所执业活动无关联,但上海静安经侦已正式立案调查,该事件仍给律师行业敲响了警钟。
律所和律师的本质,决定了其业务范围和行为准则。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承办业务由律所统一接受委托。律所的核心属性是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帮助,维护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其资金来源应是合法合规的律师费,资金用途也应服务于执业活动。这意味着,律所和律师应专注于法律服务,而非涉足与法律无关的商业经营领域。
然而,近年来,部分律师和律所负责人却逐渐偏离了这一本质。随着行业竞争加剧、资本市场机会增加,一些律师不再仅仅从事诉讼业务,开始涉足投资项目、融资担保、私募基金等领域。梅向荣便是其中一例,他在运营律所之外,搭建起了庞大的家族商业版图,成立北京盈科环球控股,布局文旅、科技等十余个领域。这种跨界业务行为,存在诸多风险。
首先是法律风险。《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事务所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梅向荣若利用职务便利,将律所资金、客户律师费挪用于家族企业融资、违规担保,数额巨大且拒不退还,将涉嫌挪用资金罪。其家族企业以 “盈科会员” 为噱头对外推广金融产品,借助律所名气吸引投资者,还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甚至集资诈骗罪。
其次是职业声誉风险。律师的职业诚信是立身之本,律师及律所的声誉至关重要。一旦律师在跨界商业活动中出现问题,不仅会损害个人声誉,也会对整个律所乃至律师行业的公信力造成严重打击。梅向荣的行为,让盈科律所这一 “宇宙大所” 的光环褪色,引发了公众对律师行业的信任危机,导致客户流失、律师跳槽等一系列问题。
最后是监管风险。相较于传统的执业违规,律所涉足类金融业务处于监管 “模糊区”。司法局侧重执业纪律监管,金融监管部门对非持牌机构的资金运作缺乏针对性规则,这使得风险防控容易出现漏洞。梅向荣事件后,北京司法局、律协已进驻盈科核查合规情况,未来司法行政机关也必将加强对律所负责人跨界资本运作等行为的监管。
盈科梅向荣暴雷事件,为整个律师行业敲响了警钟。律所和律师应坚守本质,专注于法律服务主业,远离跨界业务的风险陷阱。只有如此,才能维护律师行业的良好形象,保障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龚震亚律师,上海刑事辩护律师,电话18301725408)回到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