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王挺通过网络结识身在美国的华人林志富(已被美国警方羁押)。两人约定由林志富从境外将枪支、子弹发往王挺所在的浙江台州。而后由王挺将枪弹快递或出售给国内买家。
2010年7月至2011年8月间,王挺伙同林志富走私进口枪支48支、子弹4500余发。其中11支枪支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被现场查获;14支枪支、2400余发子弹在王挺住处被查获。据统计,已经出售给中国各地买家的枪支共23支、子弹2100余发。王挺存入林志富姐姐林梅名下银行账户内的钱款共计128万余元。
此案中,包括16名枪弹“爱好者”在内的17人分别涉嫌走私枪支弹药、非法买卖弹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罪名,17名被告人通过网络交易的枪弹包括美国产雷明顿牌步枪及猎枪、捷克产小口径步枪、秃鹰气枪、奥地利产格洛克牌手枪、气枪枪管及散件、各式子弹等。除此之外,被告人王挺、周伟、韩伟、刘正东、张贞、刘欢、韩强、张凌华、肖美连等,还通过其他途径获取了5.6毫米步枪等多种枪弹。
经鉴定,所查获枪支大部分系可击发,并具有杀伤力;子弹亦为有效子弹。
这17名被告人,平均年龄33岁,最年轻的只有24岁,其中多人曾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等职。大部分人表示,因个人爱好涉案。
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挺犯走私武器弹药罪、非法买卖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同时判决其余16人分获15年至1年7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或缓刑,其中九人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四年至一年不等、一人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人民币;查扣在案的枪支、弹药等违禁品予以没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网络的出现,军事爱好迷日益增多,其中包括不少白领和职场精英。他们通过网络寻找、购买枪支、弹药,用于打猎、射击或个人收藏。但是,枪支、弹药本身具有较大的杀伤力与破坏力,一旦向社会流转扩散,会给社会治安带来极大隐患。因此,中国对枪支的法律管理非常严格。此案告诫那些喜欢玩枪的人,枪支弹药是中国法律设定的高压线,不要轻易触碰。刑法分则规定的“买卖”,应统一理解为买进或卖出的行为。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买进或者卖出枪支、弹药的行为,即构成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购买的目的不影响对购买行为性质的评价,而仅对量刑产生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