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震亚律师,上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1410776159,联系电话18301725408。业务范围涵盖取保候审、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会见、刑事报案、罪轻辩护、无罪辩护等核心刑事法律服务,专注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精准的刑事法律解决方案。拥有深厚的法律实务积淀:曾在法院工作十八年,期间担任庭长,熟悉司法审判流程与裁判思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专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将司法机关工作经验与律师实务技能深度融合,形成了独特的辩护视角与处理策略。个人撰写的文章曾被《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等权威报刊及官方网站刊登,理论与实践功底扎实,致力于为当事人在刑事诉讼各阶段争取合法权益。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 题、答案,试题不完整或者答案与标准答案不完全一致的,不影响非法出售、 提供试题、答案罪的认定。当然,如果试题本身错误或者答案与标准答案完全 或者较大程度不一致的,不能认定为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符合诈骗 罪等其他犯罪的,可以适用相应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4条之一
一审: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2017)皖1102刑初89号刑事判决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