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虚拟货币逐渐成为部分刑事案件中的关键要素,常被用作资金流转渠道或犯罪工具。在刑事诉讼中,对于没收的虚拟货币,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其特性,以规范、合理、安全的方式进行处置,以实现司法正义,维护金融秩序与社会稳定。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一系列通知,虚拟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然而,依据刑法第 64 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没收,虚拟货币虽交易资格被限制,但仍属于可没收对象。这为刑事诉讼中没收虚拟货币的处置提供了法律依据,明确了处置虚拟货币是司法机关执行刑事判决的法定职责。
在具体处置方式上,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对于需要退赔被害人或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可采用变现处置。通常通过 “司法机关→境内合规第三方→境外持牌交易所” 的闭环模式进行,确保资金原路回流至司法指定账户,避免在境内发生二次交易风险。对于被害人明确要求且无风险的情况,可优先考虑原币返还,尤其是稳定币等低风险币种,这样能避免汇率损失,保障被害人权益。而对于无返还必要、涉及违禁品的虚拟货币,应将其打入黑洞地址永久销毁,杜绝其回流市场,如专用于传销、赌博等违法活动的代币,就应采取这种处置方式。
处置过程中的查扣保管环节至关重要,需遵循规范化、留痕化原则。要明确链上数据取证、钱包地址锁定、私钥离线保管的操作规范,全程录音录像、双人保管并做好台账登记,以固定证据,防范资产被盗或篡改风险。可推行 “离线实物化托管” 模式,严禁私钥单人持有或线上存储。
价值认定也是关键步骤。应摒弃随意定价模式,确立综合价值认定机制,以交易对价、实际销赃价格、市场公允价(委托合规机构评估)等为核心依据。同时,要赋予当事人价格异议权和复核申请权,可委托专家论证或由独立机构复核,保障当事人权利,避免出现 “天价量刑、低价处置” 的情况。
此外,还需强化检察监督,确保处置全程合规。检察机关应全程介入查扣、保管、变现、返还、销毁等各个环节,重点审查是否超范围查扣、违规变现,是否侵害当事人财产权等。通过检察机关的监督,促使虚拟货币处置严格依照程序规范进行,保障司法公正与当事人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中没收虚拟货币的处置,是一个涉及法律、金融、技术等多领域的复杂问题。只有在明确法律依据的基础上,规范处置流程,加强各环节的管理与监督,才能既有效实现追赃挽损,又防范金融风险。(龚震亚律师,上海刑事辩护律师,电话18301725408)回到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