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4日16时许,孙某作为某建材经营部水稳搅拌机操作工,违反水稳搅拌机操作规定,在启动设备前未确认搅拌机料仓内无人且未进行打铃示警,致使正在进行清理作业的李某卡入机器主机内受伤,后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孙某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孙某于2021年4月28日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认罪认罚。案发后,李某近亲属已获经济赔偿。
法院以孙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在本案中,孙某在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了重大责任事故罪。因孙某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龚震亚律师,上海律师,电话18301725408)回到首页

